盲目自信 压线让路负全责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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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陈晓雨)5月9日8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达坂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驾驶车辆行驶至G30连霍高速二十里店立交桥路段时,被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追尾。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见,危化品运输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高速公路第二、三行车道内,两辆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有人员伤亡。

  民警先做好防护措施,之后,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得知,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吴某在第四车道正常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看到第三车道一辆白色轿车闪着右转向灯前行,以为该车辆会向第四车道变道,吴某便压着白色实线向左变道,准备让路。当其变更至第三车道时,发现白色轿车并没有向右变道,可当时已来不及降速,遂追尾白色轿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吴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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