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厅会签执法衔接工作意见 合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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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何艳彬)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案件的办理力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

  《意见》围绕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外部监督意义、准确把握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机制、畅通自然资源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和共同营造自然资源公益诉讼良好氛围等方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与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机制。对于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可能存在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定立案调查的,检察机关可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磋商,进一步掌握自然资源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履职的难点,从检察公益诉讼所要达成的目的出发,评估行政公益诉讼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研究确定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达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起一件、影响一片、规范一类的双赢多赢共赢办案效果。

  此外,全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与同级检察机关建立自然资源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并就在湿地环境治理、林地草原资源治理等方面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反馈、磋商以及常态联动、交流培训等工作达成共识,为合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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