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被执行人 到法院“上课”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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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举办普法课堂,法官给被执行人上课。
□文/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今天把你们请来,是想让你们学习,对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法律有哪些规定,此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5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一堂特殊的普法课开始了,听课的是12名被执行人,上课的是该院执行局副局长买买提艾力·麻合木提。
3月以来,天山区法院连续开展集中拘传行动,取得较好效果。经分析,被强制拘传的被执行人中,大部分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认识不到位。
当日,天山区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拘传行动。跟以往不同的是,被执行人到位后,第一站是普法课堂。
12时30分,买买提艾力开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你们的案件是民事案件,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听到这话,有的被执行人立刻坐正,有的则用手机记录。
“哪种情形会被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呢?第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第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伴随一条条认定标准的讲明,在场被执行人的神色凝重起来。
半个小时的课堂,买买提艾力从被执行人个人名下财产的处置流程,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担,对个人不履行生效裁判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以及对征信和正常社会活动甚至家庭产生的不良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现在,你们有2个小时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商量还款方法,如果不能还款或者达不成和解协议,我们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了。”课程结束后,买买提艾力提醒12名“学生”。
普法效果很快呈现,不少人拿出手机联系各自的申请执行人。
两年前,张某因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赔偿原告8.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除执行局从其被冻结的账户上划扣2万余元外,剩下的钱一直没着落。
“我马上就和对方协商还款方案。”张某说。
最终,张某当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申请执行人转账1.8万元,余下的金额,他承诺每月偿还2500元,直至付清。
“我一定按照协议按时还款!”离开法院前,张某对法官说。
当天,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6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50万余元,2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普法课堂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我们将不断创新方式,提高执行效率。”买买提艾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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