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平台买到假货 卖方为专业经营才能退一赔三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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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市居民钱女士咨询:前不久,我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个二手名牌手提包,后来发现这个手提包是冒牌产品,联系卖家要求其退一赔三,但是对方不同意。请问,我的诉求合法吗?

  晓法: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这里需要认定的是,二手平台交易卖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平台性质并非判断的根本认定因素,还需要看卖家具体的销售行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即使打着卖闲置物品的名义,只要大量销售物品,或价格已经远超出正常闲置物品的范围,则可以视为经营者。反之,如果只是出售自己的二手闲置物,出售物品数量不多、频率不高,属于偶发性的闲置物品交易,则不应当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

  本期由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

  法官 蒲可可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杨海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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