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个集体、8名个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
分类:新疆 来源:天山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1
A+ | a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赵西娅报道)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自治区教育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处等5个集体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新疆财经大学范晓玲等8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大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重要举措。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共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
此次参评范围覆盖面广,新疆参评的先进集体包括自治区语委成员单位相关处室、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学校,先进个人包括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工作人员以及推普志愿者等,充分体现了我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广泛的社会性。
近年来,自治区积极促进语言文字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成立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指导各地建立社会面推普工作专门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创新开展“推普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新疆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一、先进集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处
和田地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新疆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墩巴格(11)村村委会
乌什县依麻木镇国家通用语言小学
二、先进个人
范晓玲 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级教授
周 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援疆)
赵 莉 阿克陶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
盖·欧图海 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副乡长
阿曼妮萨·图尔荪 墨玉县阔依其乡巴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贾娜尔·奴尔木汗 新源县喀拉布拉镇政府宣传办干事
沙克拉·艾斯卡尔 新疆爱特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吕 琴 鄯善县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