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两级法院举办培训班 提高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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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昌吉讯(通讯员 祁雪)为提升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审判思维,提高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质量,4月27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两级法院执行异议、复议业务培训班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开班,昌吉州两级法院22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要求,要全面学习领会授课要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

  开班仪式上,该院审监庭法官张桂琴对昌吉州中院2022年及2023年第一季度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审理情况作了通报,并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解读了执行当事人的变更、追加、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等相关实务问题。

  随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莫文静围绕利害关系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的区别、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的情形、执行时效、追加被执行人、优先权范围及受偿顺序等问题,通过“理论+案例”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谢光福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就执行异议的类型、案件的受理、到期债权异议、参与分配异议等问题作解析。

  昌吉州两级法院参训人员还就办理执行异议案件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审判执行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理清了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学习成果运用,推进执行异议、复议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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