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违法行为都跟酒有关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但总有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深,直到造成严重后果才大呼“不该”“后悔”,但为时已晚。
4月12日18时,吐鲁番市公安局吐哈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警情:鄯善县火车站镇X64线2公里+500米处,有车辆冲下路基,驾驶人受伤。
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发现事故车辆驾驶人胡某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醒酒后,胡某某交代,当天13时,他与朋友一行3人在某饭馆聚会。席间,胡某某喝了半瓶白酒。15时,3人又到另外一个朋友处,胡某某喝完了剩下的半瓶白酒。17时,胡某某心存侥幸驾车到火车站镇办事,途中酒劲上头,操作失误,驾驶车辆冲下路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18日1时30分,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县民主路与富强路交叉口,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撞毁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后逃离,现场一地碎片,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在事故现场,多节护栏被撞毁,民警将损坏的护栏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待道路恢复通行后,又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查看事发路段公共视频进行排查,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车辆。35分钟后,民警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找到。
当时,驾驶人艾某满身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3mg/100ml。后经抽血鉴定,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15日1时46分,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天山路设点夜检夜查,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民警闻到车内有酒味,经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某交代,他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王某某曾于2021年11月因醉酒驾驶被查,此次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无证、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4月3日零时12分,尼勒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马场路段夜检夜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时快时慢地行驶,便将其拦停。
交谈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吴某语无伦次,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此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驶来,驾驶人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6mg/100ml。
2人接受民警询问时,都表示互相不认识,均称只喝了啤酒。没想到,在同车人的“助攻”下,2人的谎言不攻自破。原来,成某与吴某是朋友,4月2日晚,两人与朋友聚会喝酒,散席时已是4月3日凌晨,他们认为路上肯定没民警,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不料,两人在同一路段被民警先后查获。
经抽血检测,成某、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106.26mg/100ml、144.43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吴秀娟 武雪琴 李苗苗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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