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法制报栏目 > 1版 正文

新疆5个集体22名个人 分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郭玲)4月27日,2023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07个集体和1035名个人分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1044个集体获全国工人先锋号。新疆5个集体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2名个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7个集体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新疆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莎车有限公司等5个集体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塔城公路管理局额敏分局玛依塔斯防风雪抢险基地副班长、中级工李长青,沙湾市双泉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级技师何洪涛等2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热源二厂、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轮南油气储运中心西气东输第一站等27个集体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