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湖油田玛中4井区白碱滩组油藏开发试验 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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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于2023年3月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艾湖油田玛中4井区白碱滩组油藏开发试验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1169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杨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66号

  联系人:刘思格

  联系电话:15999398216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0991-4646013

  电子信箱:59464182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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