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有隐患 检察建议促整改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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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富蕴讯(通讯员 王爽)肚子好饿,来份拌米粉;驾照考过了,请大家喝奶茶;朋友聚会,加份麻辣虾尾……当大家感叹美食外卖的便捷时,是否想过从业人员是否健康?对方有没有获得食品经营许可?

  今年4月,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外卖平台上某早餐商家无证经营后,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官通过调查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110余个商家,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信息不完整、不规范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商家存在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营业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等问题,还有部分商家打“擦边球”,公示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食品时,应按照“一店一地一证”的原则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信息应当真实有效,不得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积极履职,及时监管商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富蕴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外卖平台公示和追责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县市场监管局迅速针对外卖平台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督促涉及的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违规商户停业整改,并制定商户经营情况审查、送餐配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全力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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