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检察院 “双向保护”关爱孩子成长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7
A+ | a本报乌苏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芳)“我们一定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将孩子的动态反馈给检察官。”近日,乌苏市某村委会负责人向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承诺。
2022年12月,乌苏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案中受害人也是未成年人。怎样将走错路的孩子拉上正道?怎样为受伤害的孩子疗伤?办案检察官结合案情及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确立“家庭指导+社会力量”帮教计划——监护人监管生活日常,监督苏某某每月作书面思想小结;村委会定期走访家庭,关注苏某某心理动态,带领苏某某参加公益性劳动;派出所关注有无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有无结交社会闲散人员。村委会、派出所、家庭三方成立考察帮教小组,围绕所附条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精准帮教。
考虑到苏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监护人疏于管教,检察官对苏某某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家庭成员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科学有效跟进管理。
经过检察官的教育指导,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向受害者表达歉意。另一方面,针对受害人郑某某受案件影响变得敏感,检察官联系心理咨询师到其家中开展心理辅导,通过听音乐、说感受、做游戏的方式引导其合理表达情绪。同时,对郑某某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孩子走出阴影。
“双向保护既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理念,又是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乌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杨说,该院将继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
标签:
最新更新
- 陈小江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沙卡利耶夫
- 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自治区“十五五”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编制等
- 新疆日报评论员文章:为民情怀在接力中永续
- 陈小江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暨自治区文化润疆领导小组会议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