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2
A+ | a沙坤云:
原告高德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受理(2023)新2324民初3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审判组织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借款1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利息1640元;3.要求被告从2022年12月1日按月息1分至还清借款本息为止;4.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2日
张金同:
原告梁万军与被告张金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状及证据、当事人举证责任须知、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讼中要求: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15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损失 55500元(150000元x5‰x74个月=55500元,2016年4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以上合计2055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以 15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5‰计算自2022年6月22日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期间的利息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 1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2日
新疆丝路大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MA77TRX59N )
本院受理(2023)新0102民初2326号原告买买提·热合曼诉被告新疆丝路大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自发送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整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2日
新疆优美然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麦丽凯·麦麦提诉被告新疆优美然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2日
新疆一家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一家亲物流有限公司、孙坤仑、孙兆宽、邸彤、周璐、余盼盼:
本院受理原告木卡迪斯·沙依提诉被告新疆一家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一家亲物流有限公司、孙坤仑、孙兆宽、邸彤、周璐、余盼盼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
你公告送达(2022)新0102民初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2日
如则阿吉·塔依尔:
本院受理原告阿卜杜拉·玉苏普诉你(2023)新0102民初252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2日
向斌:
本委受理付学军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乌仲裁字第3090号裁决书。裁决内容:被申请人向斌向申请人付学军归还借款50000元;被申请人向斌向申请人付学军支付利息29324元;仲裁费6328.8元,以上合计85652.8元,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阿克苏分会
2023年4月12日
沙依巴克区福海路迈阿密就吧: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海龙、王方旭诉你单位关于确定劳动关系、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沙劳人仲字[2023]第264号、沙劳人仲字[2023]第265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半山湾畔221号本委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乌鲁木齐友好顺鑫驾驶培训学校: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芳、吴希、韩凯凯、张海栗、黄雯雯、王永新、陈新诉你单位关于确定劳动关系、工资、押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沙劳人仲字[2023]第208号、209号、210号、211号、212号、213号、21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2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半山湾畔221号本委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天劳人仲函〔2023〕34号
天山区大湾北路迪拉如饮品店:
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3〕第144号(米尔阿迪力·玉苏普)诉你单位关于支付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庭(乌市碱泉二街199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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