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打人 债没了反赔25万元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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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张志远
催债时一时冲动出手伤人,结果债没要来,还倒贴钱,这样的悲剧发生在乌鲁木齐市民马某身上。
马某和郭某是多年好友。几年前,郭某向马某借款15万元,马某一口答应。可到了还款时,郭某却是一副无赖的态度,让马某很生气。2022年2月16日,马某再次向郭某要债,两人发生争执,愤怒中的马某一拳打到郭某左眼处,又击打其头部,致郭某受伤。经医院诊断,郭某左眼部钝挫伤、左侧眉骨骨折。经鉴定,郭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同年3月24日,马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取保候审。案件侦办中,马某认罪认罚态度好,积极和郭某沟通,并达成和解协议:马某不再讨要15万元欠款,额外赔偿郭某25万元。
案件移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结合马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情况,依法认定可以从宽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3月29日,经过公开听证,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讨债要依法,万不可触犯法律,否则债权人可能由主动变为被动,损失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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