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后未关电源 电动车“逃跑”肇事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A+ | a本报阿克苏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冯志怡)4月1日14时,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阿克苏市塔北路某公司门口,一辆电动车和小轿车发生剐蹭,无人员受伤。
民警了解到,当日,阿某驾驶电动车上班,因着急打卡,便随手将电动车停放在公司门口,既没有关闭电源,也没有归正车把方向。不料电动车突然启动,向左前方冲去,撞上停放在一旁的小轿车。
阿某急忙折回,将电动车电源关闭,随后报警。
民警依法认定,阿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临时停车时不关闭电源造成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乌鲁木齐市调研时强调 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实效
- 实干启新程|出实招、给实惠!新疆持续发力喜迎八方来客
- 新疆真相|新疆人为何感谢左宗棠?
- 天山观察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 生态安葬渐成新风尚
- 亲子同休不负春光!新疆这波春假“大礼包”诚意满满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