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适用“24+N速裁制度” 危险驾驶案一日办结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7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茜 米叶塞尔·阿力木)3月29日、3月30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设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以下简称高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速裁法庭,分别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托某某、沙某某宣判。这2起案件从查获到宣判仅用时23小时、18小时。
这2起案件是高支队与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乌市水磨沟区法院“警检法”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首批适用“危险驾驶24小时速裁程序”办结的案件,也是全疆首次适用“24+N速裁制度”办理的案件。
自去年速裁法庭设立以来,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及其他案件共100余起。其间,积极完善“警检法”联动机制,即:公安机关快速侦查,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审查起诉,人民法院派驻法官集中审理、当庭宣判,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流程压缩办案时间,强化部门间高效联动,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一日办结。
“24+N速裁制度”不仅能有效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能,还解决了惩戒不及时、威慑力不强、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下一步,高支队将持续深化“警检法”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公安交管工作新模式,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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