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遇上真警察 身份当场被识破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6

A+  |  a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仲卉 王少文

  3月31日19时,一辆贴着临时牌照的车辆驶入小草湖公安检查站。在此执勤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五支队五大队3名民警检查车辆临牌信息时,发现驾驶人和2名乘车人员面色有异,眼神闪躲。

  接着,民警看到车辆驾驶座椅后背搭着一件警服,上面佩戴有三级警司警衔,而驾驶人的手上竟有文身。

  “民警怎么可能有文身?”想到这,3名民警交换了一下眼神,便以车上2名乘客的身份证无法刷出信息为由,让同车其余2人到检查大厅核对信息,驾驶人帕某将车开到候车区等待。

  帕某表示,3人从伊犁来,要前往乌鲁木齐,他没带身份证。

  “车上的警服是谁的?”民警询问。

  “我哥哥的。”帕某回答。

  民警检查警服时发现,警衔做工粗糙,警号也并非正式警号。在车里,民警还发现一张“人民警察证”,上面的照片正是帕某,单位写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刑警大队”。

  “你是伊犁州刑警大队的?”民警问,帕某点头。

  民警检查发现,帕某的驾驶证照片是其本人,但姓名和驾驶证号等信息均与本人不符,帕某的手机里有一张他身穿军装的照片、一张退役军人优待证的照片,均是用电脑合成的。

  面对民警的讯问,帕某交代了假冒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

  帕某告诉民警,他在伊宁市一家酒吧做销售,为了吸引女孩的注意,他萌生假冒人民警察的想法。帕某伪造了人民警察证,购买了假警服和警衔、胸标、警号等,把自己包装成一名警察,没想到被真警察抓获。

  除了假冒人民警察,民警在检查时还发现帕某等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目前,3人已被移交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处理。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