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A+ | a本报博乐讯(通讯员 索林格)今年以来,博乐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坚持便民利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博乐市法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制定《博乐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开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畅通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依法高效受理民事案件,通过严厉打击影响营商环境刑事案件、加大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依托11个法官工作室、1个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室、1个律师调解室、5个调解团队、2个人民法庭、1个旅游巡回法庭,设置涉企通道,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乌鲁木齐市调研时强调 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实效
- 实干启新程|出实招、给实惠!新疆持续发力喜迎八方来客
- 新疆真相|新疆人为何感谢左宗棠?
- 天山观察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 生态安葬渐成新风尚
- 亲子同休不负春光!新疆这波春假“大礼包”诚意满满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