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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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乐讯(通讯员 索林格)今年以来,博乐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坚持便民利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博乐市法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制定《博乐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开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畅通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依法高效受理民事案件,通过严厉打击影响营商环境刑事案件、加大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依托11个法官工作室、1个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室、1个律师调解室、5个调解团队、2个人民法庭、1个旅游巡回法庭,设置涉企通道,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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