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不是儿戏 酒后别当司机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7

A+  |  a

  3月14日19时许,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醉酒驾驶人吾某。 刘亚楠 摄

  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速度越慢,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越大。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坚守“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的底线。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晚上在朋友家聚会时喝了酒,我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所以当晚就住在朋友家,万万没想到停放在路边的车会被另一个喝酒的人开走,还发生了交通事故!”2月28日凌晨3时36分,车主托某对乌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说。

  当日凌晨2时许,该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商铺外墙被一辆车撞了,驾驶人满身酒味。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事故车辆多处损毁,驾驶人麦某受轻伤,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6㎎/100ml,已达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并处理外伤。

  麦某交代,2月27日晚,他与两个朋友把酒言欢,次日凌晨2时聚会结束,他步行回家时,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钥匙还在,车门也没锁,便借着酒劲,开车上路。由于车速过快,面包车行驶几百米后,撞到临街商铺的外墙上。

  民警了解到,除了醉驾,麦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10日17时21分,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博尔塔拉路福馨小区西门某店铺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倒车时撞碎店铺的玻璃门,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

  报警人称,驾驶人走路时摇摇晃晃,疑似酒驾。民警调取公共视频发现,该车还存在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查询到该车所有人赵某的联系方式。接通赵某电话后,赵某称他当时并没有开车,车应该是他父亲开的。

  随后,民警赶到赵某家,只见其父正在酣睡,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

  确认赵某的父亲就是公共视频中开车的驾驶人后,民警将其叫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赵某的父亲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11日23时,鄯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柳中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一辆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隐隐散发着酒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驾驶人阿某的驾驶证仍在实习期内。

  民警对阿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阿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3月14日19时许,吾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S202线15公里处时,被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吾某交代,当天他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离席时朋友都劝他喝完酒就不要开车了,但吾某自认为没喝多,不料,刚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王建平 樊晶 牛林 刘亚楠)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