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民警教你识假防骗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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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民警杨健向市民讲解如何鉴别假酒。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单坤 摄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王丽莉)连日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各分局纷纷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民警积极参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消费维权活动。民警以真假商品对比、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假冒伪劣商品鉴别方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民生领域的违法行为。
3月14日,天山区公安分局黑甲山派出所民警在东环市场开展“防范诈骗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民警以有奖问答的方式,加深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了解。
3月13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安分局联合新疆职业大学、新疆林业学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民警走进大学课堂,结合校园诈骗典型案例,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同学们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向民警请教在消费中遇到的问题,民警一一解答,尤其对“7天无理由退货”等进行详细讲解。
近日,特警七支队在华凌市场周边开展为期一周的“反电诈安全警示”活动。民警针对商圈高发的诈骗类型开展“个性化”宣讲,以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电商客服虚假服务、虚假贷款等为重点,通过案例向商户和群众分析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及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
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提高了全民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积极性,为首府公安机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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