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挽救迷途少年
分类:检察 来源: 作者:李乐 发布时间:2023-03-14
A+ | a3月9日,由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小阳(化名)涉嫌犯罪一案,在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这是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首例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的案件。
圆桌法庭没有高高的审判台,也没有用铁栏杆围起的被告席,法庭布局温馨而不失威严,公诉人员、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坐一桌,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有利于与未成年被告人沟通和交流,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让其在受到法律惩治的同时,又体会到社会的温情,从而达到最佳的审判效果。
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检察官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对小阳开展法庭教育,既严肃地进行训诫,又温柔地提出期许,小阳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性,当庭表示会吸取这次错误的教训,未来努力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时,检察官向小阳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小阳的父亲与小阳一起制定人生规划,增加亲子陪伴,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督促、协助小阳的监护人改进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方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协助迷途少年回归光明的道路任重道远。下一步,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将继续对每个案件进行深层剖析,对症下药,继续结合多方面的力量,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
责任编辑 张秀 实习编辑 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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