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羊官司” 兄弟俩手捧哈达献法官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8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郭琴
2月20日,加某和蔚某兄弟俩来到和静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见到王双明后,两人上前拥抱他,“王法官,请收下我们诚挚的祝福,扎西德勒!”说完,两人分别给王双明献上哈达。
事情还要从2022年11月说起。
2022年11月15日,兄弟俩将350只羊交由巴润哈尔莫敦镇呼青衙门村村民吾某饲养,约定每月给吾某4500元钱。
6天后,加某兄弟俩清点羊群时发现少了32只母羊。后经追问才知道,吾某私自将羊卖了。
两人先后向呼青衙门村村委会和当地公安部门求助,多方调解未果后,兄弟俩将吾某起诉到和静县人民法院。
和静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双明接待了他们。了解到加某家中老人患重病急需医治,经济较为困难,王双明立即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受理案件当日,立案庭人员通过呼青衙门村村委会找到吾某,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
王双明开展“背对背”调解,分别与一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加某兄弟俩的诉求,苦口婆心告知吾某其错误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你要通过正当途径赚钱,不能走歪门邪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王双明说。
“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本来打算等母羊生了小羊就把32只羊的损失补上。”吾某说。
待加某兄弟俩平复了情绪,吾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王双明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协商赔偿方案。
经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协议,吾某按照每只羊1500元的价格,赔偿加某兄弟俩48000元,双方约定吾某的还款期限为3个月。
随后,吾某通过外出务工和向亲戚借钱的方式,最终补上了这个“窟窿”。
2月20日收到赔偿款后,加某兄弟俩专程来到和静县人民法院,用藏族群众特有的方式,向王双明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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