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深入基层调研 激起检察工作“一池春水”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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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你们部门有几个人”“每天受理多少案子”“要努力把‘雪莲花’工作室打造成全国未检品牌”……2月17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一行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调研。

  此次调研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既有实地参观,又有工作汇报和座谈交流。

  高继明先后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天媒工作室等基层阵地建设,他不时驻足询问,与检察人员交流,了解工作情况。

  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边回答问题一边汇报工作。

  高继明详细了解情况后,围绕“首府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具体要求:政治方向要把得更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重任;服务大局要更加有力,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平等保护,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落细落实,切实把事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监督履职要更加务实,准确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正确认识监督和办案的关系,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更大功夫,以系统观念扩大法律监督视野、打开工作格局,努力通过个案类案监督更新司法理念,提升监督效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推进依法治疆实践中发挥特殊重要作用;队伍建设要抓得更紧,坚持做到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主要领导带头勇挑重担,发挥表率作用,分管领导当好分管条线法律监督工作的“明白人”、分管部门开展工作的“出题人”、分管部门干好工作的“阅卷人”,部门负责人要业务精通、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形成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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