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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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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借款人、抵押人:赵金树,公民身份号码:133031197603015411

  抵押人:周燕,公民身份号码:622824198501121360

  你与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乌鲁木齐市房产抵押合同(契约)》,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15)新乌证内字第24509号>。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贰拾陆万元整,借款期限180个月,自201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现贷款人已按时放款,目前借款人赵金树没有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已逾期37期(其中连续逾期10期)。贷款人现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截止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欠款本金104095.97元、利息7728.18元(截止到2023年2月1日),合计人民币111824.15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捌佰贰拾肆元壹角伍分),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起至实际清偿日的罚息。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派公证员李天军发出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确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同时,借款人还款付息后,应当将还款的证据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递交公证处,如借款人未能将凭证及时递交公证处,则视为其未履约,视为同意公证处依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61号天百奥特莱斯24楼

  联系电话:13899978717 0991-2355127 李天军 15099160162 0991-2825790 赵 成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3年 2月 16 日

  通 知

  借款人:李继,公民身份号码:659001197801063413

  借款人:廖桂梅,公民身份号码:652721197604152529

  你与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17)新乌证内字第22966号>。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壹拾伍万元整,借款期限60个月,自2017年5月3日至2022年5月3日。现贷款人已按时放款,目前借款人李继、廖桂梅没有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已逾期9期(其中连续逾期9期)。贷款人现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截止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欠款本金147086.75元、利息10221.02元(截止到2023年2月1日),合计人民币157307.77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叁佰零柒元柒角柒分),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起至实际清偿日的罚息。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派公证员李天军发出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确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同时,借款人还款付息后,应当将还款的证据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递交公证处,如借款人未能将凭证及时递交公证处,则视为其未履约,视为同意公证处依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61号天百奥特莱斯24楼

  联系电话:13899978717 0991-2355127 李天军

  15099160162 0991-2825790 赵 成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3年 2 月16 日

  关于撤销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的

  公 告

  2022年6月17日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乌鲁木齐市劳鉴2022001566号《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因乌人社工伤撤字【2023】1号《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决定》,现撤销乌鲁木齐市劳鉴2022001566号《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关于平昌县博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职工赵磊磊伤残捌级的鉴定结论。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劳动

  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

  陈群山,陈恒山,王秀平,戚高强,卢巧霞,马玉华,李亮,崔衬新,谢萍,张贵山,张志孝,寇建秀,张万才,孔万丛,鹿永丽,陈龙,银兄兄,麻鹏飞,赵宝义,严秀娥,郭苟中,杨应娥,王候忠,包梅菊,蒲世明,董朝娥,徐明,汪慈芳,杨财国,陈进秀,张春华,李生辉,郭江,李金兰,张开金,李兰花,张文奇,杨会,武乾乾,刘荣,楚保强,何斌,朱新国,刘梅,王文相,杨振霞,黄效楠,冯俊亮,李景红,李纪,高雅红,巫爱军,蒲育琴,韩忠田,田玉学,韩忠英,赵新林,罗会蓉,刘玉军,姚传勇,孙春亮,梁兰英,许文菊,何锋,梁付庆,张光霞,张新军,王系荣,张书成,闫梅,张勇,郭廷柏,王彩霞,杨传敏,李臣,党茂利,王艳霞,曹新元,焦惠英,张如意,李学菊,周勇,戚金娟,邱明坤,邢艳荣,陈雪芳,张中新,陈学琴,吕春,候富仪,梁福贵,徐香玲,沈寿梅,徐国忠,贾中平,陈广富,李文玲,陈连军,祁景真,陈广生,黄业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与贵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贵方未履行完毕。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已将对贵方的部分执行债权转让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公告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西大桥支行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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