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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5
A+ | a新疆塔兰特电子科枝有限公司,苏来曼·阿不迪尼牙孜,阿依古丽·马木提:
本院受理的原告左尔古丽·阿不都克力木诉被告新疆塔兰特电子科枝有限公司,被告苏来曼·阿不迪尼牙孜,被告阿依古丽·马木提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5日
新疆塔兰特电子科枝有限公司,苏来曼·阿不迪尼牙孜,阿依古丽·马木提:
本院受理的原告海尼克孜·塞买提诉被告新疆塔兰特电子科枝有限公司,被告苏来曼·阿不迪尼牙孜,被告阿依古丽·马木提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5日
遗失公告
1、闫苛馨遗失乌鲁木齐凤凰妇产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S650009325,出生时间:2018年8月8日1时48分,现声明遗失作废
2、王建勇遗失律师资格证,证号:16501199610699998,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现声明遗失作废
遗失声明
兹有阿布都木台力甫·塔依尔遗失新疆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收据一张,收据号:3688323,开具时间:2021年1月18日,开具金额:贰万圆整,现声明遗失作废
分类公告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朱雪峰(身份证号:652302199107020056):
由于你在2023年01月28日假期过后,未作报备,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于2023年01月28日—2023年2月13日,旷工达19天。按照公司规定,累计旷工达15天者,处以即时解聘。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公司经研究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新疆鑫中远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哈密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北部医疗隔离用房)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哈密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北部医疗隔离用房)》环评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哈密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北部医疗隔离用房)。建设地点:哈密高新区北部新兴产业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报告书全文查阅联系人:环评单位联系人:龚主任 13809909126。建设单位联系人:曹工 0991-3653119。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哈密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部医疗隔离用房)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哈密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部医疗隔离用房)》环评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哈密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部医疗隔离用房)。建设地点: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报告书全文查阅联系人:
环评单位联系人:龚主任 13809909126。建设单位联系人:曹工 0991-3653119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减资公告
兹有新疆夏橡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JBK45,成立日期:2016-07-19,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减至10万元人民币。清算组成员由夏冬、罗婧怡组成,清算组负责人:夏冬,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电话:1560101115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寿山街991号3层358室。特此公告。
声明
致:王德山
兹有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28日授权王德山为兵团第六师,哈密地区“5G智慧路灯”项目的负责人。因王德山本人违反了与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5G智慧路灯”相关合同规定,不服从公司安排。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声明如下:解除王德山对兵团第六师,哈密地区“5G智慧路灯”项目签订的《智慧路灯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协议》以及全部授权。特此声明!
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声明
致:陕西聚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新跃、赵玲
兹有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22日任命陕西聚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新跃、赵玲为巴州地区“5G智慧路灯”项目的负责人。因陕西聚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新跃、赵玲违反了与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5G智慧路灯”相关合同规定,不服从公司安排。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声明如下:1、解除对陕西聚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玲在巴州地区“5G智慧路灯”项目签订的《智慧路灯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协议》以及全部授权。2、解除对陕西聚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新跃在巴州地区“5G智慧路灯”项目所有任命。特此声明!
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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