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善意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雷小凤 发布时间:2023-02-06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青河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依法强制执行有机结合,全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执行吴某某与某某工程管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不畅,经营困难,若强制采取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不仅不利于公司后续的恢复生产,反而对债务的履行起到负面影响。执行法官在听取了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后,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执行情况,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约定春节前将8万元欠款一次性支付。春节前一天,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8万元,该案件达到圆满解决。
“我对这笔钱真的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要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吴某某拿着一面“高效务实、执法为民”的锦旗激动的说。
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部分中小微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履行能力不足。若不能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导致公司破产。执行法官在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前提下,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盘活企业,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做到既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债务人权益的影响,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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