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清雪 被外卖骑手撞伤脚踝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3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杨丽
近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14岁学生阿某出门找同学玩。他步行到米东南路与永顺街路口南侧人行横道时,人行信号灯正显示为红灯,可阿某却未驻足等待,反而“加速跑”准备冲过马路。
此时,黄某恰好驾驶小货车行经该路口,路口处的车辆信号灯原本是红灯,黄某便开始刹车减速,可到路口后信号灯转为绿灯,他又改踩油门加速前进。正在此时,他看见冲出马路的阿某。黄某立即刹车避让,可还是发生了碰撞,导致阿某的右脚受伤骨折。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米东区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对事故进行调查,最终确定阿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相关规定;而黄某违反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最终,民警判定两人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
行人过马路应“一看二慢三通过”,切勿闯红灯或随意乱穿;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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