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15头牛后 被执行人付清了欠款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1
A+ | a本报新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李浩然)“我错了,我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尽快给我解除强制措施吧!”1月29日,新源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赵某强在法院强制措施的威慑下,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20年5月,刘某、韩某在赵某强承包的工程项目上务工。项目结束后,赵某强仅支付了刘某、韩某部分工资,剩余84621元未支付。刘某、韩某多次讨薪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赵某强支付原告刘某、韩某84621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强未履行义务。2022年7月20日,刘某、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敦促被执行人赵某强尽快履行义务,但赵某强既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又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赵某强联系,告知其如拒不履行义务,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后果严重者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赵某强见事态严重,便承诺工程款到账后会付清欠款。
规定期限到达后,赵某强又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遂对其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随后,执行法官得知赵某强有15头牛圈养在亲戚家,便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但赵某强仍一再拖延拒绝履行。
今年1月25日,执行干警来到赵某强亲戚家,将15头牛强制扣押。当赵某强在扣押清单上签字时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承诺3日内凑齐案款。
1月29日,赵某强到法院缴纳案款。当日,刘某、韩某便收到87000元案款(包含诉讼费等费用)。刘某、韩某对法院的执行效率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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