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烟花爆竹 安全关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3

A+  |  a

  1月11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乌鲁木齐市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检查。


  □文/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临近春节,购买烟花爆竹是不少消费者的选择。烟花爆竹的质量是否过关?价格是否合理?带着这些问题,1月11日,记者跟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的新疆欢庆烟花爆竹1号店。

  进门前,携带打火机的人员均按照规定将打火机放进门口的收纳盒。

  “消费者想买鞭炮,一般会怎么咨询?”进店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周乃斌询问店员。

  “大部分人会问,1000响怎么卖?2000响怎么卖?”店员说。

  “你们怎么回答?”

  “我们会告知,他们所说的种类是叫‘1号欢庆大地红’和‘2号欢庆大地红’,零售价分别为25元和50元。”

  “消费者如果追问,为什么不叫1000响了,你们会怎么解释?”

  “我们会解释,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必须准确标识产品的种类信息,不能夸大实际效果,所以过去传统的叫法都不再使用。”店员回答。

  在店内显著位置,记者看到该店烟花爆竹产品零售价格公示表,其中鞭炮类有11种,烟花类有75种。

  店员所说的“1号欢庆大地红”,计量单位为“挂(920个)”。记者询问得知,“920个”是每挂鞭炮实际的头数。检查人员告诉记者,过去“1000响”“2000响”的说法涉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记者看到,不仅是鞭炮,凡是计量单位为“盒”“把”的烟花爆竹,在其单位后,都有括号注明实际包含的数量。这也是相关部门的要求,充分保障了消费者选购产品的知情权。

  “我们监督检查时,也会重点关注销售企业是否做到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检查人员说。

  此时,市民张洪林进店选购烟花爆竹。最终,他购买了29件烟花爆竹,花费1807元,其中以烟花类居多。

  “过年了,图个喜庆。家里孩子多,喜欢彩珠筒(彩色照明弹),所以多买了些。”张洪林说。

  记者询问,购买烟花爆竹时最看重什么,张洪林脱口而出——“安全”。

  张洪林说:“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一定风险,我一直都在正规店里购买,买的放心,燃放时也安心。”

  记者注意到,张洪林购买烟花爆竹时,检查人员也拿起店内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仔细检查产品标识标志是否完整、清晰,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编号、安全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等是否清晰,开口处的防伪标签是否有损坏。

  “店里的烟花爆竹产品采购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不销售过期产品,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我们销售的每个产品上都有流向标识,安全可靠。”1号店副店长郑敏说。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