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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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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发科:

  本院受理原告郝永佼诉被告王发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霍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2日

  公 告

  新市区太原北路马沙尔牛肉面职工马志勇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新疆三通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张克彪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李博文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腰5骶1椎间盘突出与外伤无关联,腰部扭伤与外伤有关联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何永东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捌级

  乌鲁木齐神环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再吐乃木·吐地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职工温建芳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拾级

  贵州良臣隧装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李刚2022年6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新疆龙腾富源空调有限公司职工徐金锋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捌级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八一片区管理委员会职工陈萍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拾级

  乌鲁木齐兴国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奥斯曼居麦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新疆安稷隆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娜尔苏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社区职工魏立红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乌鲁木齐市第115小学职工库力比亚·居马汗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拾级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职工林江峰2022年7月22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街道长沙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职工张会英2022年7月15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南京建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解主玲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捌级

  新疆京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职工轩群2022年7月1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玖级

  南京建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王玉珍2022年7月8日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同志工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拾级

  我办按规定进行了邮寄送达,但因地址有误或变更等原因未能送达。现予公告送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办法的规定,职工或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自治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乌鲁木齐市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乌鲁木齐环球雅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童蔚诉你单位关于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和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沙劳人仲案字[2022]第38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新疆乌鲁木齐市宝山路半山湾畔221号)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结果,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新疆净美市政环卫绿化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木勒扎汗·哈森拜诉你关于工伤待遇一案沙劳人仲字[2023]第41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时30 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半山湾畔221号本委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遗失公告

  本人陈尧,男,汉族,1991年7月12日生,身伤证号:654301199107123536,2022年6月不慎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工作证遗失失,编号:SY371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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