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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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随着春节临近,食品安全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1月1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多个现场检查小组,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商超、农贸市场和大型餐饮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当天上午,检查小组来到乌鲁木齐市新北园春蔬菜瓜果市场,随机进入东升阳光蔬菜店,对经营者的证照、进销货凭据等进行检查。在鑫绿赢蔬菜配货商行,检查人员随机抽检了芹菜、红椒等多个蔬菜品种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处副处长李刚介绍,针对农贸市场,检查小组将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的各类食品,确保农贸市场内产品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同时,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物价相关法规及政策,严禁哄抬物价、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我们每天的进销货凭据都会按要求登记和保存,新鲜蔬菜随进随卖,保证菜品新鲜。”鑫绿赢蔬菜配货商行经营者楚怀恩说。

  在友好路友好超市、家乐福超市南湖店等大型商超,检查小组重点检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进货票据以及生肉禽类的检疫票据、各类食品的保质期、现场加工的卫生环境、是否存在食品和生活用品混放等。

  当天,市场监管部门各检查小组还对部分大型餐饮店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及抽检采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抽检结果将公布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供消费者查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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