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警:春运,我们准备好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6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靳涛)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确保群众平安返乡、欢度春节,新疆公安交管部门提前行动,紧盯春运道路通行的易堵点和风险点,全力以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023年春运期间,我区道路交通出行预计将呈现阶段性激增、节前节后短时集中、潮汐式时空分布等特点。其中,各类民生商品等货物运输、冰雪旅游交通、农村探亲出行等重点地区和部分时段大物流、大客流、大车流压力将明显增大。
近日,我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旅游等部门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深入客运企业、场站等推进安全带提示贴粘贴工作,并推动企业整改问题到位;结合春运交通出行新特点,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打击网络拼车、包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1月7日起,我区交管部门将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和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高载客量商务车等车辆)、“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针对市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道路及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将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将重点查处高速公路上“三超一疲劳”、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查普通国省道上“双违”、超载、超速、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将紧盯赶集、婚丧嫁娶、庙会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路段,及时劝导查纠公路“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春运期间可能遇到的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我区交管部门提前分析,健全应急响应和联合指挥机制,与气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并提前做好铲冰除雪物资准备,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若遇到恶劣天气,高速公路无法通行的情况,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周边国省道、县乡道等形成区域性疏导分流网络,通过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型放行等措施,保障车辆有序通行。
停车管理工作方面,我区交管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调整优化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此外,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同时,还依托交警执法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爱心驿站,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急救药品等服务,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出行中遇到的困难,让群众的春运出行之路更温暖、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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