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 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邓秀珍)2022年12月27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6月至12月期间,为获取高额利润,被告人周某某通过非正规渠道低价购进“红钻伟哥”“美国伟哥”“黄金玛卡”等壮阳保健品,并在其经营的计生用品店进行销售。案发后,公安机关收缴扣押了部分产品,但仍然有相当数量产品流入市场。经鉴定机构鉴定,上述保健品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在保健食品内的“西地那非”成分。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水磨沟区检察院诉请法院在判处周某某刑事处罚的同时,判令周某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水磨沟区检察院的负责人对周某某的违法情况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周某某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今后,水磨沟区检察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乌鲁木齐市调研时强调 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实效
- 清明假期新疆消费市场购销两旺
- 新疆真相|新疆人为何感谢左宗棠?
- 陈小江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乌兹别克斯坦锡尔河州州长图尔济莫夫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乌鲁木齐市调研时强调 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实效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