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钊:善用证据 拨开案情迷雾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4

A+  |  a


      □文/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

  1月1日,随着元旦佳节一同到来的,还有一条好消息,那就是一起合同诈骗案的20万元资金流被核实确认。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民警李嘉钊已与同事为此案忙活数月,当日是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最后的讯问攻坚。

  “我确实收钱了,但工程不一定给他做,这是我们提前说好的。”面对资金流水账单,王某狡辩道。

  一份200万元的工程承包合同,是2022年7月,报案人刘某向李嘉钊提供的材料。合同中载明,王某作为某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把该工程承包给刘某。按照双方约定,刘某先行支付20万元保证金,但工程迟迟没有动静。

  案件侦办工作随之展开。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无相关资质证明、工程经查证是子虚乌有……种种迹象表明,该项目为王某虚构,其涉嫌合同诈骗罪。

  “这是你们签订的合同原件,其中清楚写明了刘某是承包商。”李嘉钊出示了证据。

  面对铁证,王某终于坦白交代。

  “充分固定证据后一举攻破”是李嘉钊的办案秘诀。尽管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仅3年,但他凭着冷静和对数据信息的敏感,梳理出有效线索。3年来,李嘉钊办理的相关案件涉案总值达500万元。2021年,李嘉钊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同事眼中,李嘉钊挺“神”,办案有一手。

  2个小时后,李嘉钊启动另一起案件的讯问工作。

  “我的野生雪莲是自己吃的,不往外卖。”犯罪嫌疑人李某称。

  有奇效、延年益寿,这是2022年8月,李嘉钊首次接触非法售卖野生雪莲植株的商户时,听到的宣传语。当时,他与同事对7家涉案商户进行暗访,摸清了犯罪嫌疑人售卖野生雪莲的全过程,掌握了他们的取货渠道、存放位置等关键信息。

  “你看看,视频里正在推销野生雪莲的是不是你?”李嘉钊问。

  “是我。”李某低下了头。

  原来,从事干果售卖的李某听说野生雪莲售价不菲,便打起了“扩展业务”的主意,被查后,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一直在狡辩。

  “被抓获后百般抵赖,不见证据不低头。”李嘉钊说,这是经济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通病”。

  2022年1月,在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某4S店会计徐某侵占90万元购车款用于网络赌博。事情败露后,徐某制作假账、谎报款项未入账,企图通过制造客户和4S店发生经济纠纷的假象蒙混过关。经过缜密侦查,李嘉钊发现,徐某的账户有多笔大额资金转账记录,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李嘉钊以此为突破口,最终让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私有企业如何完善出入账监管体系?如何查验工程项目的真实性?这是李嘉钊目前正在制作的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手册中的主要内容。

  “既能办案,还会普法。新的一年,我们准备以案释法,普及经济类犯罪的防范常识,让公众了解此类案件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发案率。”李嘉钊说。

  

1月1日,李嘉钊翻阅学习资料,为案件侦办做准备。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