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拘留所荣获全国一级拘留所荣誉称号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 张菊政 发布时间:2022-11-03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2020年和2021年度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塔城地区乌苏市公安局拘留所被公安部评为2020至2021年度“全国一级拘留所”称号,这也是乌苏市公安局拘留所连续第11年获得该荣誉。
近年来,在乌苏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公安厅监管总队、塔城地区监管支队的悉心指导下,乌苏市拘留所以弘扬法治精神、体现社会正能量为导向,以感化教育、矛盾化解工作为抓手,主动适应防疫封闭管理新常态,全面推进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扎实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真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乌苏市拘留所将以此作为新起点,紧紧围绕公安监所工作,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推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构建和谐乌苏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