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履职 乌市沙区检察院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分类:新疆 来源: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左鑫 作者: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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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检察官通过视频与被害公司诉讼代表人等进行沟通。乌市沙区检察院供图
10月20日,通过远程视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市某服务公司签订《企业合规协议》,按照协议,该公司需用2个月完成一系列整改举措。这是该院通过源头治理,更好为企业护航的重要举措。
“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心,我们一定认真履行协议。”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说。
2014年至2017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600万余元。后张某某将挪用的资金全额退还,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年8月9日,张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交乌市沙区检察院办理。
审查阶段,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被害公司存在账目混乱、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同、董事会决策制度不清等问题,致使张某某长期从公司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鉴于张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回全部赃款等从轻、减轻情节,沙区检察院对该公司开展合规工作。
针对公司内部存在账目管理和议事决策方面的问题,围绕检察机关提出的整改方向,该公司制定了《合规整改计划》,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充分征求被害公司诉讼代表人、委托律师以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成员意见,与公司方签订《企业合规协议》。
随后的两个月,检察机关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将按照《关于全疆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考察。
据悉,乌市沙区检察院一直坚持“严管+厚爱”,助力民营企业“强身健体”。9月底,该院检察官为一公司量身定制法治课,主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企业合规概述”,从预防刑事风险、提高合同把控能力等方面,为企业提出合同合规审核、履约能力监管、资信状况跟踪等意见建议,旨在帮助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在企业心坎上。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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