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畅通“四通道” 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沈琴 发布时间:2022-10-20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业主多年不缴物业费怎么办?物业服务差能否主张减免费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纠纷大量涌现,已成为基层群众性纠纷的重要源头之一,越来越多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较小的物业纠纷,困扰着业主与物业公司。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困扰业主、物业公司生产生活难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青河县人民法院通过普法宣传、诉前调解、快速精审等多举措着力化解物业纠纷。
2021年至今,该院共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15件,调解13件,近90%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成效显著。
近年来,青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采取“送法进社区、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依托法官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传、模拟法庭等方式,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增强诚信意识、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法官工作站“聊天群”,建立“1+1+1”即一名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法官,1名特邀调解员,1名社区工作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小分队,定期与群众坐下来,了解并解决群众实际需求,让物业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对于未化解可能起诉的物业纠纷,及时录入法院调解平台中,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组织调解,找出矛盾争议点、焦点。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如不履职,将存在的问题反映给住建部门监督整改;对物业公司尽责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案件,快速进入诉前调解阶段,由法官、特邀调解员、书记员组成调解团队,调解成功的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当日进行司法确认;无法化解,争议较大的案件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今年,青河县人民法院开通物业纠纷、 劳动争议等绿色通道,将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物业纠纷案件纳入小额诉讼程序,按照1:1:1模式组建民汉专业小额诉讼团队2个,集中力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开辟了集中送达快捷通道,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优先接件、优先送达,提高送法效率,当事人只需要跑一次就能解决问题,做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推动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高审判质量,近90%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平均审理天数24天,远低于同期审结的其他民商事案件天数,极大地方便当事人,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辟了“快车道”,竭尽全力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通过召开联动会议与住建局、物业公司、社区等相关部门形成有效沟通,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对该院开展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建议,依托调解平台,发挥物管部门、社区、调解员等多元调解力量,联动解纷,促进物业纠纷诉前达成和解,在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该院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集中解答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打好“调”“判”组合拳,通过各种有效通道,构建诉讼解纷新模式,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合同纠纷治理新的道路。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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