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传递温情暖人心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秀 李柳坤 陈帆 发布时间:2022-10-07
A+ | a一次国家司法救助后,检察官回访受助家庭,再次将温暖送到被救助人手中。10月5日,记者从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一则暖心故事。
在2021年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巴某的儿子不幸身亡,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作为奶奶的巴某年近70岁,带着孙子生活困难。考虑到巴某家的实际情况,今年9月,额敏县检察院帮助巴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救助后,额敏县检察院检察官还多次去探望巴某,帮助老人和孩子解决生活困难。
“我愿意捐款。”9月24日,额敏县某养殖企业的负责人叶尔肯·朱马台得知巴某家的情况后,主动联系检察院表示愿意献一份爱心。
原来,此前额敏县检察院成立企业法律服务站后,叶尔肯一直关注着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当得知检察院对巴某一家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后,叶尔肯产生了捐款献爱心的想法。
最终,叶尔肯决定向额敏县检察院正在进行司法救助的巴某、热某两个家庭合计捐赠1万元。
“检察院通过企业法律服务站等形式,为我们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我也想将这份正能量传递下去,希望通过我的微薄之力为这些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庭提供帮助。”叶尔肯说。
确定捐赠事宜后,9月30日,额敏县检察院举行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仪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受捐赠的两个家庭代表参加。会上,额敏县检察院检察长也力木拉提·热扎别克为叶尔肯颁发了“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感谢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感谢检察院帮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感谢志愿者对我们家庭的帮助!” 受赠者巴某感动地说。
近年来,额敏县检察院围绕“救急、救残、救学、救长”八字方针,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基础上,引入社会救助,积极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救助困难家庭。2021年至今,额敏县检察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协调社会资源救助6人。
“此次救助是额敏县检察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生动体现。”也力木拉提说,额敏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主动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的基础上,坚持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多角度、多途径“全程救助”,及时解决救助后的新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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