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不难做 搭载朋友要注意这些!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秀 发布时间:2022-08-02
A+ | a近日,《霍城县一女子搭同事车撞树后截瘫,法院判赔172万元》的新闻受到网友极大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表示:
“好人难做,不能乱拉人啊!”
“车位空着也不能搭载他人!”
“朋友之间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变仇人!”
同事、朋友之间拼车,如果出现意外,可能会产生很多问题。如何既能体现公平公正,又呵护人与人之间的良善交往呢?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律和保险业界的专家。
为什么“好意同乘”只在部分情况下减少驾驶员的责任呢?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闫璐表示,法律条文的背后,是一种司法价值导向的宣示。
“好意同乘”是驾驶员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从法律上来说,具有无偿性、非法律拘束性、双方合意性3个特点。
民法典从鼓励人与人之间良好社会交往、弘扬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明确部分情况下应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但对于驾驶人而言,应始终将遵守交通规则放在首位,对同乘人的生命健康给予高度重视。
因为“好意同乘”并不意味着同乘人甘愿自担风险,驾驶人不能因为无偿的好意行为就否定自身对同乘人安全所负有的责任。
法律维护善人善举,但无偿帮助并非是可以完全免责的借口。驾驶人主观上没有因该行为的获利考虑,但也要为乘车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综上所述,法律对“好意同乘”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一种平衡:保护乘车人的健康权与肯定驾驶人的善意施惠之间的关系,取法理与情理之间的“最大公约数”。
“好意同乘”存在风险,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好人难做”呢?
闫璐认为,搭同事顺风车、拼车既可以增进感情,又可以节约资源。虽然存在风险,但发生交通意外的只是极少数,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在搭载他人时,一方面,驾驶人(好意人)应当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身体状况和车辆状况,充分保障驾驶安全,不抢道抢行,安全驾驶。
另一方面,搭乘人应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无论坐在前排、后排,都要自觉系好安全带,有义务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如果是长期搭便车的同事或朋友,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选择以其他方式回馈对方的善意行为。
针对部分网友提到的,双方之间签署“生死免责协议”“上车前先承诺免责”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车主对交通事故有过错,造成搭乘人受伤,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不能作为驾驶人免责的依据。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如果担心承担风险,可以选择拒绝搭载他人;如果决定搭载他人,在驾驶过程中要始终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遵守交通规则,小心谨慎驾驶。同时,搭乘人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要自觉做好安全防护。
在好意同乘的情况下,保险能降低风险吗?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海彬介绍,很多车主都会为爱车购买保险,其中不少车主都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驾乘意外险,这些保险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帮助车主降低风险。
举例来说,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分车辆性质,不论车辆是营运性质还是非营运性质,发生事故后都可以获得理赔,但理赔的金额根据保费来确定。比如,霍城县发生的这起案件中,保险理赔金额为1万元。
驾乘意外险是很多车主选择的险种。这项产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保障责任跟人走,另一种是保障责任跟车走。
现实中选择较多的是跟车走。即:不管车辆的驾驶员是谁、乘坐人是谁,只要在被保险车辆上,就能得到保障,解决乘车人的保障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乘车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能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降低损失。经常乘坐他人车辆的人,可以考虑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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