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断绝父子关系协议 照样承担赡养老人义务
分类:新疆 来源: 作者:叶滢 发布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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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刻板印象里,但凡与警察有关的画面,往往都是除暴安良、警匪追逐……可最近有一部充满了“烟火气”的电视剧——《警察荣誉》,从身边事说起,用一个个看似细碎的案件,描绘出警察心中铭记的荣誉。
剧中,71岁的王建国因和他人发生冲突住进医院,没人照顾,更无力支付医药费。民警陈新城和李大为找到老人的儿子王刚,谁知王刚拿出一纸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书,冷漠地表示自己和王建国已无关系,拒绝赡养老人。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以因为签订协议断绝父子关系就不履行了吗?
新疆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媛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它是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种身份关系,不能以人为手段加以解除,王刚出示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违反了公序良俗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王刚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此协议而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所以,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无论陈新城和李大为如何劝说,王刚坚持不去医院照顾王建国,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得知,王建国常年家暴妻子(王刚的母亲),甚至将妻子的一只耳朵打失聪。王刚无法原谅王建国,因此不愿照顾父亲,他质问民警:“年纪大了,失去自理能力了,不用为自己犯的错承担任何后果吗?”
王刚的发问引起晓法的共鸣。
许媛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侵害行为结果来分析。程度较轻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而严重的家庭暴力就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晓法提醒大家,遭受家庭暴力后,一定要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妇联、司法机构等部门反映,或直接报警,在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伤情鉴定,家暴达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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