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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学法

分类:社会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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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站长马建力(左一)向辖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

  目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已经形成“区级中心—街道(乡镇)站—社区(村)室”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单坤 摄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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