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检察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秀 陆艳秋 发布时间:2022-02-17
A+ | a发送检察建议、开展专项行动,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年寒假期间开展“寒假护航”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规范住宿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近日,乌苏市检察院“尖尖角”未检工作室联合当地公安机关通过全覆盖调查、突击暗访等方式,查出部分住宿经营场所具有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
1月18日,乌苏市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全市所有旅馆、宾馆、酒店加强常态化管理,规定住宿经营者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者多人开房的,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须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和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2月14日,乌苏市检察院“尖尖角”未检工作室联合乌苏市公安局再次开展专项监督,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督导,提醒住宿经营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制度及强制报告制度等。
“目前,乌苏市各住宿经营场所都能严格落实‘三询问一报备’,对未成年人入住情况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向监护人告知并向公安机关报备。”乌苏市检察院“尖尖角”未检工作室负责人高英介绍。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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