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耐心调解,促案结事了人和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司宇 发布时间:2021-11-16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特邀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今年4月,当事人杨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年7万元租金。然而,9月14日,杨某却突然收到物业发来的即将归还商铺的通知,才知道孙某是二房东。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杨某向孙某提出解除合同。经过多次沟通,孙某只承认退款明细账单,但多次以没有足够资金归还剩余租金为由拒绝还款。
多次沟通无果后,杨某将孙某诉至法院。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虞伟梅承办案件后,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张秀 荣雪颖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