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新疆 正文

调解办案样样行 司法为民促和谐

——库车市人民法院“一庭一品”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首席记者 王晨   发布时间:2021-11-01

A+  |  a

  调解办案样样行 司法为民促和谐

  ——库车市人民法院“一庭一品”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

 

  今年,库车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一庭一品”创建活动,并将其融入地方特色,将基层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司法公正的生力军、司法便民的桥头堡和司法宣传的前沿阵地。

  联合调解化干戈

  今年9月,库车市齐满镇副镇长买买提·苏力坦接到多名村民抱怨称,去年,他们受雇于齐满镇仓村种植大户雷某,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拿到工钱。

  经初步了解,雷某因资金短缺,加上种植效益不佳,已经拖欠了不少村民的工钱,村委会出面协调,可雷某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买买提将此事反映至库车市法院齐满人民法庭,庭长阿依古丽·买买提调查得知,雷某拖欠周边村共25名村民的工资,少则几百元,多则近万元。

  9月20日,阿依古丽邀请齐满镇信访干部麦丽艳木·吾斯曼、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托合提·热合曼、镇农技站站长阿布都热西提·加帕尔对此案进行联合调解。法律讲明,道理说通,雷某承诺,10天内一定想办法筹齐欠款,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9月30日,齐满人民法庭举行发放仪式,25名村民当场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共计4.7万元。

  今年以来,齐满人民法庭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构建“法官+人民调解员+N”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实现解纷效果既让法官满意,又令群众欢喜。

  距离库车市区25公里的库车市法院牙哈人民法庭畅通“走出去、请进来”双向渠道,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调解室,聘请当地老党员、“法律明白人”驻庭参与调解,在化解合同纠纷、婚姻纠纷方面成效显著。

  今年5月,阿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牙哈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法官买尔哈巴·热合买提认真阅读案卷,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

  原来,阿某的丈夫曾对她实施家暴,阿某不愿再跟他过下去。另又了解到阿某的丈夫不愿意离婚,且有悔改之意,买尔哈巴邀请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老党员对夫妻二人展开调解。

  接受批评教育和法治宣讲后,阿某的丈夫当场请求阿某原谅,并承诺不再犯类似错误,阿某与丈夫重归于好。


  巡回办案解民忧

  库车市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法官主动下乡,努力实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引导大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年底,李某与艾某签订了150亩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年租金9万元。今年初,艾某听说同村土地的承包价格均有所上涨,便告知李某租金上涨至10万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向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求助。考虑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庭长阿里木·买买提决定和同事前往150公里外的沙雅县塔里木乡央塔克巴西村,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理。

  调解过程中,阿里木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解答争议问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一案办结,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法官们就地拉起宣传条幅,以唠家常的方式,向周边村民普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方的效果。

  9月底,阿里木在哈尼喀塔木乡塔格艾日克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时,路遇两村民吵架。阿里木上前了解得知,水果收购商王某收购了村民苏某价值3万元的梨子,但王某拆箱细看后,发现部分梨果质量不过关,当场要求退货。

  阿里木就地调解,一番释法说理,苏某自愿向王某退款2000元。

  今年以来,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办案和法治宣讲近20次,依法、快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凝聚合力促和谐

  库车市法院墩阔坦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库车市法院驻墩阔坦镇3个“访惠聚”工作队的优势,积极探索衔接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今年9月,墩阔坦镇墩阔坦村第一书记、库车市法院驻该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希尔艾力·艾则孜走访时得知,该村两姐妹因为一块棉花地闹翻了。

  姐姐帕某承包了妹妹阿某某的一块棉花地,两人约定一年租金3.5万元。谁知,没多久,帕某听说阿某某把国家发放的棉花种植补贴据为己有,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

  希尔艾力邀请墩阔坦人民法庭庭长阿力木江·买买提针对此事开展联合调解。调解中,阿某某提出,帕某曾把她一件价值4000元的黄金首饰弄丢了,至今还未赔偿。

  希尔艾力和阿力木江既普法又讲理还算账,最终,阿某某当场退还帕某补贴款,但要求扣除丢失的首饰费用。

  10月10日,墩阔坦村村民左某在镇上美发店烫头,忽感头皮发痒,她认为是美发店工作人员操作有误,遂去当地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司法鉴定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定结果至少三个月才能给出,而且费用还不少。

  左某遂向墩阔坦人民法庭求助,法官将左某和美发店店主叫到一起,并邀请工作队队员及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

  “你也知道,做鉴定耗时又费钱,不如协商解决,争取适当赔偿。”

  “顾客烫发后有不良反应,跟你们的产品及技术脱不了关系,如果真要打官司,对你的店铺影响也不好。”调解小分队分别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美发店店主给予左某1万元赔偿金,左某也表示,如果身体再有不适,将自行承担。

  “库车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一庭一品’创建活动,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拓展人民法庭职能,推动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库车市法院党组书记王陆说。


责任编辑 荣雪颖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