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公安 正文

孩子打架受伤,多方联合调解护春苗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白雪晴   发布时间:2021-10-18

A+  |  a

  10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平顶山街道派出所联合调解室里,经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的联合调解下,两名未成年人的家长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小孩打架导致的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9月18日,11岁的男孩王小磊(化名)和张力新(化名)在放学路上发生口角后,动手打架,造成张力新住院治疗。事情发生后,双方家长就孩子过错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产生争执。

  10月13日,沙区平顶山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联系平顶山司法所进行联合调解。经过前期调查,15日下午,邀请片区法律顾问、双方家长一起到调解室进行依法调解。

  在调解现场,派出所民警祁伟、司法所工作人员姜芳耐心倾听了双方家长的意见,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向两位家长指出:如果走诉讼程序,除了两个家庭要浪费时间和承担经济成本,更会让两个孩子在班里难以相处。

  随后,北京市炜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冶娜向双方家长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张力新受伤住院而产生的费用做了合理合法的分析。

  通过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两个多小时后,双方家长打开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小磊家长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万元的费用现场给付给张力新家长。

  据了解,这是平顶山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调解室自今年10月10日成立以来,调解的首例纠纷,此次调解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第一时间及时介入调解,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成功运用人民调解工作呵护祖国春苗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 叶滢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