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开展为民服务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努尔江·吉肯 发布时间:2021-09-30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9月27日22时许,福海县公安局喀拉玛盖派出所民辅警巡逻至324省道15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农用机动车因车轮爆胎停在车道上。车辆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也未开启警示灯,民警停车询问情况,发现驾驶员竟不在车内。
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立即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过往车辆注意避让,同时疏导周边车辆保障道路畅通。3个小时后,车辆驾驶员带着修理工赶回现场。经过修理,车辆恢复正常,驾驶员紧紧地握着执勤民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张蕾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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