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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根边境派出所救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

分类:公安   来源:   作者:王灏兴 姚宇庆   发布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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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乌恰县吉根乡吉根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在地上挣扎,经检查发现其颈部伤情比较重,便将其带回派出所做伤口消毒和包扎,随后,民警联系了当地森林公安。

  经森林公安民警现场拍摄照片与鸟类专家对接鉴别,这只鸟是凤头鸊鷉,适于游水,在陆地上几乎是寸步难移的。

  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将凤头鸊鷉送至自然保护区的鸟类专家处做进一步检查,待其身体恢复正常后放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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