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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渔鸥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齐兵鑫    发布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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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乌苏市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无法飞行、外形较为独特的野生鸟类。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仔细检查发现,该野生鸟类精神状态萎靡,但无明显外伤,疑似生病或饥饿导致暂时无力飞行。民警遂将其带回大队进行疗养。经专业人员鉴定,确定该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渔鸥。在民警的喂养下,渔鸥体力逐渐好转,精神状态恢复正常,现民警已将其放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  杨蕊 顾芸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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