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相升浩 刘楠 发布时间:2021-08-16
A+ | a8月12日13时许,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克州边境管理支队康苏边境检查站民警罗廷聪在带领执勤人员巡逻时,在路边看到一只鸟。罗廷聪发现其翅膀处受伤较为严重,遂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的鸟带回检查站里进行包扎,并且喂了一些水和食物。民警救助后发现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民警随即与乌恰县林业局联系,将燕隼移交给了林业局工作人员。
康苏边境检查站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当发现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时,请不要袖手旁观,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当地动物救助部门进行救助。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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