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法院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5
A+ | a2月20日,阜康市人民法院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会。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前期,各支部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的先进事迹》等重要内容,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同时,党支部书记与委员、委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班子党员之间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党员工作生活近况。
会上,各支部书记对照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身边先进典型,带头严肃认真地对自己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自身存在的问题依次作出对照检查,进行深刻的剖析。各支部党员根据日常思想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一发言,从工作作风、服务群众、履职尽责、自我要求等方面查摆问题,实事求是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部分党员从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凝聚精神力量角度出发,对支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发放测评表对各支部工作情况和每名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及推荐优秀党员。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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