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 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10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首席记者 王晨)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以来,全疆检察机关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下,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履职。
202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梳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力配合做好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调研,认真负责报告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工作,以严肃态度落实决议。全疆检察机关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25人次,邀请1442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全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履职制约,认真对待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认真对待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逐案评查剖析根源,努力提高起诉质量。深化同刑罚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促进刑事执行严格公正。树牢法律共同体意识,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此外,全疆检察机关自觉深化检务公开,三级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81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诚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增加检务公开的广度和密度,从以前的一年一报告改为现在的一年四报告,按季度发布检察业务数据。2020年,各级检察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发布案件程序信息3563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018件,公开法律文书20888件。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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